零首付购房也好,房贷转经营贷也罢,换汤不换药,本质都是违规套取、使用信贷资金。以“零首付购房”为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谓“零首付购房”,实际上是不法中介机构先替购房者垫付资金,再把购房者“包装”成小微企业主、个体经营者,以此身份向银行申请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等贷款发放下来,购房者再拿贷款偿还中介机构的垫付资金。
针对“房贷置换”问题,从去年年底至今,多地金融管理部门已反复作出风险提示,但为何仍有购房者落入圈套?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部分购房者缺乏相应的法律常识与金融知识,个别人甚至存有侥幸心理。二是购房者想要节约资金成本、缓解首付压力,因为在通常情况下,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的利率低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但需注意,这条“捷径”看似占了便宜,实则吃了大亏。随着房贷利率下行,尤其在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优化调整的带动下,目前可套取的利差有所收窄。此外,不法中介机构还为购房者“设套”,以虚高价格出售房产,借此增加购房者的首付金额。由此一来,购房者不仅要偿还中介机构的垫付资金,还要额外支付高昂手续费,如果算大账,很可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除了资金损失,违法违规风险也不容忽视。首先,在把购房者“包装”成小微企业主的过程中,不法中介机构往往虚构交易背景、伪造账户流水,这本身就是违法违规行为。其次,购房者用银行贷款偿还中介机构的垫付资金,这不符合贷款合同约定的资金用途。银行一旦发现此行为,将提前收回贷款,借款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再次,根据监管部门通报,不法中介机构为了赚取手续费,常常诱导购房者以该房产做第二次、第三次抵押,这很可能让购房者身陷债务旋涡。
此外,购房者的个人信息还可能被冒用,征信记录也可能留下污点。违规申请贷款的前提是,不法中介机构拿到购房者个人信息。这其中既包含了个人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也包含了金融信息,如银行卡账号、个人存款证明等。此后,若不法中介机构继续冒用购房者的信息大肆举债,购房者将被动成为“负翁”,甚至陷入借款逾期、遭人追债等困境。
购房者、商业银行要坚守合法合规底线,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大排查力度,三者要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方面,购房者应做到“三要”,增强资金安全意识。一要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资金业务,切莫因贪图小利落入陷阱。二要量入为出、合理借贷,不要尝试“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连环借贷。三要正确认识套取银行资金行为的法律后果。根据监管部门通报,制作、提交虚假材料获得银行贷款,涉嫌贷款诈骗,若情节严重,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方的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要从严把关,持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例如,发放贷款前,银行应严格审核借款人资质,加强对合作中介的审查力度,避免内鬼与外鬼勾结;发放贷款后,银行应精准监测资金的流向与用途,确保贷款不被挪用。 (作者:郭子源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