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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消费品 不是金融资产

2022-08-11    来源:时代周报

8月8日,原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夏斌在2022博鳌房地产论坛,接受了时代周报等多家媒体采访。

2021年以来,中央分别从金融端、供给端、需求端等多个端口发力,不断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从融资“三道红线”到银行“贷款集中度管理”,从土地出让“两集中”到二手房指导价,政府进行适度调控,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让行业回归实体经济本源。

“房地产要想健康发展,必须以消费品为主导方向,而不是把房产作为金融资产进行操作。”夏斌强调。

在夏斌看来,当房地产以“消费品为主导方向”的时候,意味着是绝大多数人买房是为了满足自住需求,而不是为了投资投机,这也与“房住不炒”的定位契合。一旦把房产当成金融资产操作,就像买股票一样,其出发点就是为了投资。

夏斌还指出,一旦确定房地产以消费品为主导方向,长效机制也需要同步配合。“比如税收怎么收,首付和利率定多少,预售制度要不要变化,这些问题都要考虑在内。”

对于今年多地出现烂尾楼业主强制停贷的现象,夏斌建议各地应尽快拿出解决办法,不要令其发展成为系统性风险。

据时代周报记者统计,7月份以来,已有西安、汕头、九江、东莞、长沙、沧州等6个城市发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从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优化监管流程、制定预售资金拨付节点等方面加强监管。

其中,预售资金拨付标准备受关注。

7月14日,西安市发布《关于印发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工作措施的通知》,严格制定拨付标准。具体而言,商品房项目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使用重点监管资金不得超过总额的50%;完成竣工验收前,不得超过9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前,不得超过99%。

8月3日,长沙市住建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要求将购房款全部通过监测专户存入监管账户,对资金流向进行全程监测,对项目工程建设款实施重点监管,保证资金“留在项目、留在当地”,优先用于项目建设,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

厘清各方责任、加强预售资金透明度,是多地政策发力的重点。

以九江为例。7月28日,九江市住建局公示了中心城区85个在售楼盘139个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提示购房人购房时注意核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东莞则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责任。8月2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监管单位、银行机构和房企需履行的职责做了明确说明。

夏斌指出,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应该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是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实现住有所居。另一方面,各地在制定商品房买卖政策的时候,应凸显出支持刚性需求的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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