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珠海正方泰盛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及相关债权在广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底价79603.99733万元,转让方为珠海正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挂牌起止日期为2022年7月21至2022日8月17日。
珠海正方泰盛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振军,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等。公司由珠海正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持有,隶属珠海正方集团,为区县级国资委监管单位。
截至2022年6月30日,标的企业资产总额316609.958万元,负债总额317423.036653万元,所有者权益约-813.078653万元。
转让条件显示,本次转让标的企业50%股权为招募受让方参与项目地块的合作开发,本次股权转让成交后,交易双方按照“同股同权、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合作开发项目地块,按照股权比例履行投资义务并享有标的企业权益。
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对标的企业的债权15.831亿元,其中7.9155亿元通过本次转让转给受让方,剩下7.9155亿元债权后续将转给转让方。本次股权及债权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需进行债权转股权的验资、工商登记变更等手续,以上手续完成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即已完成各自7.9155亿元的标的企业出资实缴。此外,转让方与受让方需在2022年9月24日前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同比例增资,使得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增加至31.66亿元,即不低于项目地块成交总价。
据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2022年5月,珠海正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31.66亿元竞得珠海香洲南屏一宗宅地,宗地位于南屏珠海大道南侧、南屏水库东侧,宗地面积82475.79平方米,宗地用途为二类居住、幼托。
本次股权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配合标的企业完成以下事项:一是标的企业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支付剩余第二期地价款158300万元,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变更合同约定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利息。二是标的企业向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与其签署借款合同7月1日(含)后发生的利息。受让方应按其持股比例与转让方共同向标的企业提供相应借款用于支付上述利息。
意向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须为百强房企之一;为上海证交所、深圳证交所或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证书;具备稳健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以及信用评级良好,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书面承诺其所属集团母公司合并报表不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房企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净负债率高于100%、现金短债比小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