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香港地政总署公布,收回粉岭及元朗区共30幅私人土地,总面积约1.12公顷,以进行资助房屋发展,预计共可提供约1660个住宅单位,最快可于2027年及2028年开始入伙。
政府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张贴收回土地公告,涉及地块分别位于粉岭新运路近黄岗山、元朗十八乡路近龙田村,及元朗元龙街与攸田东路交界,涉及共30幅私人土地。上述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3个月(即9月10日)归还政府所有。地政总署会安排将有关土地连同毗连的政府土地交予相关执行机构作资助房屋发展。
港府会与相关土地业权人和受影响人士保持紧密沟通,妥善处理他们的补偿及安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