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细则(征求意见稿)》,鹿城区对A类人才给予最高800 万元的购房补贴,B、C、D、E、F1、F2、F3类人才分别给予160万、130万、100万、80万、60万、40万和20万元人才房票补贴。
据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版)F类(优秀人才)划分标准,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为F2类人才;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经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认定的系F3类人才。
《细则(征求意见稿)》要求,申请购房补贴的人才需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工作合同,且已以鹿城区用人单位为主体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其中,F类人才限全职在鹿城区范围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才。同时,A、B、C、D、E类人才本人及配偶需在温州均未享受过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F类人才本人及配偶自2019年12月24日起在温州均未拥有过住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建筑面积少于60平方米,且未享受过温州购房类优惠政策。夫妻双方均持人才房票,若双方共买一套住房可叠加使用,其中一方按规定标准全额享受,另一方按规定标准50%享受,叠加的补贴总额不超过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