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消息,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物业服务评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对收费标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以共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对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用测算进行评估。《通知》自2021年5月30日起施行。
针对物业费收取标准不一致、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达标等业内长期存在争议问题,《通知》明确了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质量等六种情况的评估内容和原则,让争议问题的评判就此有了“秤砣”。
《通知》表示,物业服务评估活动按照多元主体参与,评估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等多项原则。具体来看,《通知》规定,法律、会计、工程、评估、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参加评估活动。在开展评估活动过程中,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由委托人与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约定评估服务内容及收费金额,签订书面评估委托合同。鼓励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参与承接查验活动,提供专业指引,开展评估。
同时,《通知》要求,提供的评估报告应客观、真实、准确,应包括不少于规定的九项内容。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与委托人、第三人或者评估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应当回避。
在夯实评估各方主体责任方面,《通知》强调,建设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人与相关当事人应当协助、配合开展评估活动,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其中,建设单位向全体业主移交物业项目时,建设单位和全体业主共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查验交接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评估费用;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应当保持评估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此外,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应当在区住房城乡建设或房屋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共同确认物业管理区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确认现场查验结果,形成查验记录,并向业主公开查验的结果。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将推动物业服务评估的市场化、社会化,促进北京市物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也有助于规范北京市物业服务活动,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