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银亿股份近日收到湛江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涉及公司子公司宁波银亿海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等与自然人陈嘉新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件。
公告信息显示,此次仲裁的申请人为陈嘉新,被申请人有宁波银亿海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熊续强、欧阳黎明以及宁波海尚大酒店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有,申请人请求确认《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协议书》、《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补充合同》、《保证合同补充合同》、《补充协议》、《还款协议书》合法有效。请求被申请人银亿海尚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亿元及利息。请求对被申请人银亿海尚公司抵押的房产在抵押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另外还请求被申请人银亿海尚公司、海尚大酒店公司在3日内将该酒店的全部设施设备及用于酒店经营的全部物品交付给申请人并由申请人自行处理。请求被申请人熊续强、欧阳黎明、海尚大酒店公司对被申请人银亿海尚公司的2亿元借款本息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仲裁的裁决结果确认陈嘉新与被申请人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协议合法有效;被申请人银亿海尚公司于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2亿元及相应利息。被申请人熊续强、欧阳黎明、海尚大酒店公司对被申请人银亿海尚公司的债务在本裁决第二项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除此之外,该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银亿海尚公司、熊续强、欧阳黎明、海尚大酒店公司承担。
银亿股份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未决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计9笔,涉及金额38,410,785.1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22%),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未决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计7笔,涉及金额3,475,793.7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