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成都市民陆先生告诉红星资本局,其出售房屋时,得知贝壳找房有一项“垫付尾款”的业务,即如果银行超过3个月没有将房屋买方的按揭款发放至卖方,贝壳将免利息向卖方垫付这部分尾款。
而出售房屋3个月后,陆先生正式办理时发现,这实际上是贝壳找房给房屋卖方的贷款业务,不过不需支付利息。但贝壳不仅砍掉了10%的垫付资金,还因其此前30万元的贷款,再少垫付30万元。以陆先生105万元的尾款计算,最终只能到手64万元左右垫付款。
贝壳找房回复称,这样做是为了防范风险。但在陆先生看来,自己接收105万元尾款的银行卡已全部交给贝壳金服,却只能收到64万元的垫付款,同样承担着风险。“如果只打64万元(垫付款),那剩下的41万元干嘛去了?我的风险谁来保障?”
经过协商,贝壳找房同意,如果陆先生在签订协议之前结清30万元消费贷,可按尾款90%额度发放垫资资金。
“垫付尾款”实为贷款
卖方者因有其他贷款,被扣30万额度
成都市民陆先生近日在售卖房屋时,还有105万元的尾款没有到账。看到贝壳找房有尾款垫资服务,可以缓解银行放款时间过长给客户带来的资金压力,他决定如果3个月后没有拿到银行尾款的话,就尝试使用。
4月12日,陆先生售房已满3个月。但真正办理贝壳找房这项“垫付尾款”业务时他发现,这其实是贝壳向房屋卖方推出的贷款服务,只是不用支付利息。
办理这项服务时,陆先生需要修改接收银行尾款的银行卡密码,还要关掉网银转账等功能,之后由贝壳保管银行卡。
“这些我可以理解,也是为了最后资金有保障嘛。”陆先生说,当他4月12日签约的时候,对方表示由于前期贝壳方面风险管控出了点问题,现在只能垫付尾款金额的95%。陆先生接受了,并按要求上传了家人的征信、房产和资金证明等材料。
陆先生称,到4月15日再去办理后续业务时,贝壳又将尾款垫付额度降到了90%,而且要扣除陆先生在其他银行贷款的30万元额度,原因是陆先生此前在银行另有30万元的消费贷未还。
这样算下来,陆先生最终能拿到手的垫付资金只有64.5万元。
卖房者质疑
接收尾款银行卡已交贝壳,自己也承担风险
根据贝壳找房的说法,扣除30万元的额度是为了防范风险。但在陆先生看来,自己接收尾款的银行卡已全部交给贝壳,而他连密码都不知道,同样承担着风险。
“我觉得30万元消费贷与房款是没有任何关系的。”陆先生表示,用来接收尾款的银行卡已经给了贝壳,上面105万元资金是有保障的,不属于风控问题,“如果真要说风控的话,他们只垫付64.5万元,剩下的将近41万元去干嘛了,我的风险谁来保障?”
在陆先生看来,扣除30万元垫付额度属于贝壳单方面风控,如果贝壳在拿到陆先生银行卡的情况下还不放心,那么陆先生也担心自己的尾款到时发放下来,贝壳方面会不会做些手脚。
现在陆先生卖的房子已经成交了,包括所有的合同记录和在房管局的备案都给了贝壳找房,“这个是真实有效的,银行流水也能查到,所以银行到时肯定会放款”。
陆先生还说,贝壳工作人员修改了银行卡密码,“我现在都不知道密码是多少”。
贝壳找房回应
放款前结清消费贷,可发放尾款资金的90%
对于陆先生的遭遇,贝壳找房向红星资本局表示,4月12日陆先生提出申请尾款额度的贷款,贝壳方面承担产生的所有息费。
但贝壳找房同时指出:“根据相关机构及担保公司风控政策,为保障借款及回款安全,尾款的90%为其放款额度,如业主有其他负债,需在放款之前结清或在总额度里予以扣除。”
因为陆先生尚有30万元消费贷未还清,贝壳找房称,陆先生可以选择在放款前结清该笔消费贷,此种情形下将按照尾款的90%放款,或者也可以选择放款中减去30万元的额度。
据了解,2020年10月11日,贝壳找房考虑到较多业主因为银行放款时间较长,无法及时收到尾款,故推出了一项服务,只要客户交齐抵押材料,银行未能在3个月后放款,若业主符合其合作的相关机构及担保公司的风控政策,经业主申请,可由相关机构放款给业主,贝壳为其承担由此产生所有息费。
经贝壳找房确认,去年7月,业主陆先生签订三方购房合同售房;12月15日,买方贷款审批合规通过;12月18日,正式过户;1月11日,客户向银行交齐抵押资料。4月12日,交齐抵押资料90天后,银行仍未放款,故陆先生符合申请垫付尾款的条件。
最终,经过与陆先生协商,陆先生答应将在放款当日结清该笔30万元消费贷,贝壳找房也将按照尾款90%比例金额放款,并承担该笔借款的所有息费。
红星新闻记者 卢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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