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多样、花样翻新”。日前,银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当前我国房地产融资环境做了梳理,针对当前房地产贷款情况、“经营贷”违规进入楼市的问题做出回应。
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梁涛在会上称,当下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遏制,要坚决贯彻房地产长效机制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梁涛强调了四方面措施的重要性,一、管好银行业资金闸门,遏制“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二、因城施策,积极落实差别化房地产信贷政策;三、严厉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四、稳妥做好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
(图源:房天下)
在坚决贯彻房地产长效机制下,目前,我国房地产融资呈现了“五个持续下降”,分别为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下降、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持续下降、房地产信托规模持续下降、理财产品投向房地产非标资产的规模持续下降、银行通过特定目的载体投向房地产领域资金规模持续下降。
值得警惕的是,近年来,部分企业和个人挪用经营贷的手法“可谓手段多样、花样翻新”。作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经营贷已存在多年,但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现象却屡见不鲜。
2021年5月21日,针对银行违规开展房地产融资业务,银保监会对5家银行罚款3.66亿元。5家金融机构违分别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
相关的银行违规案件中,房地产、理财、同业投资等多次出现。其中,招商银行因并表管理不到位,同业投资、理财资金等违规投向地价款或“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东亚中国在对房地产开发商发放贷款时监管存在漏洞。此外,在华夏银行涉案的27项案由中,半数以上与理财业务有关。
2017年“三三四十”整治活动开展,理财业务、同业业务成为监管部门处罚的重点领域。2020年12月26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别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和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提出监管要求。
2021年3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6月1日,银保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态,对各类金融市场乱象保持处罚问责高压态势,依法打击监管套利行为,严防资金空转。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合规建设,依法审慎经营,服务实体经济,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国家各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
银保监会统信部副主任刘忠瑞在会上指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会同住建部、央行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和排查结果。加强监管力度,对自查不力被监管查实、故意隐瞒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问责的银行、中介机构,将依法依规从严采取监管措施。严惩违规行为借款人,不仅要压缩授信额度、收回贷款,还将报送征信系统,提高挪用贷款的违规成本。同时,总结工作经验,完善长效机制,将防止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作为常态化监管工作。
同日,央行公布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从事特定业务时,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反洗钱法草案中给出了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定义,其中包括:提供房屋销售、经纪服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中介机构。
次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辖内9家从事赎楼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进行集中监管约谈。要求,各融资担保公司应对照各项监管要求,全面排查经营用途贷款担保业务,重点自查涉及房地产“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相关业务,一旦发现违规情形,应提前结清相关业务,并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指出,未来,除了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提升监管能力、编织更细密的监管网络外,更多的还是需要依靠银行业的监管体系,引导每家银行严格落实贷前贷中和贷后的账户和资金风险管理,并对银行违规行为予以更大力度的处罚,以提高违规成本。
作者:赵小美
编辑:小凯
校对:欧阳楠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