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重庆)网站近日公示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联发集团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管理法》),于5月19日被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税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罚款3万元。
据了解,《税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图源:信用中国(重庆)网站
行政处罚信息“违法事实”一栏显示:你单位(指联发集团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编者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020年1月、2020年9月、2021年3月分别取得退税1.067.195.20元、537.528.01元、601.407.79元,但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的要求进行申报。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后,你单位已于2021年4月8日就上述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事项对应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更正申报。进行上述更正申报后,2021年3月已不符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条件,你单位于2021年4月22日将2021年3月取得的退税款601.407.79元缴纳入库,本次检查对该笔税款601.407.79元从收到退税款之日起至缴纳入库之日止(2021年3月18至2021年4月22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天眼查显示,联发集团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大股东为A股上市企业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建发股份,600153),出资比例95%。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介绍称,公司成立于1983年10月,深耕海西、长三角、长江中游、环渤海、成渝、北部湾、珠三角7大城市群,共24座城市。公司注册资本21亿元人民币,总资产近1000亿元,连续15年荣膺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2021年位列中国房地产百强第43位,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累计开发面积超2100万㎡,拥有土地储备超1000万㎡。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介绍称,建发股份是以供应链运营和房地产开发为双主业的现代服务型企业。公司业务始于1980年,1998年6月由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并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公司上市以来连续多年高速发展,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以年均接近30%的速度增长。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29.49亿元人民币,税后净利润81.82亿元人民币。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3.871.5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达到860.58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