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意见》的通知,提出以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存量资源统筹利用、简化审批、监督管理等多条意见,建立共同参与改造、共同治理社区、共同享受成果的老旧小区改造良性循环新机制。
《意见》提出,社会资本可以通过四种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专业化物业服务方式,“改造 运营 物业”方式,专业服务方式,改造实施主体方式。
社会资本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力量。对持续、高效、高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国内外部分城市在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中进行积极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推进模式。
例如,日本是基于楼栋复兴的市场化改造。面对住宅公团的老化问题,日本采取了引入民间经营者,通过租赁置换,修缮旧有住栋、补充配套设施的方式实现老旧住宅公团的后续活用。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以培育“投资+设计+施工+运营”形成一体化实施运营主体。任城区形成“领导小组为决策主体、推进专班为管理主体、任兴集团为实施主体、街道为推进主体、社区积极参与”的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模式。
(图: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后)
杭州和睦新村是以“平台+创业单元”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杭州市和睦新村在一期改造中,由街道搭建平台,引入浙江省公羊会公益救援促进会、浙江慈继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平安智慧城等社会资本,完善小区内养老及便民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有偿服务。
此前,2020年7月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危旧楼房改建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表示北京将对危旧楼房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
对于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北京市级财政仍按照2020年5月14日引发的《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市区财政补助政策的函》(京财经二﹝2019﹞204号)等政策予以支持。明确政府、个人和企业的出资边界,基础类以政府投入为主,自选类采用居民付费、社会投资的方式实施;指导各区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工作。
北京市委书记蔡奇亦强调,要坚持多元共担,细化完善相关政策。完善财政资金补贴方式,加强资金统筹和成本控制。要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扩大试点,分类指导,拓展成果。引导企业用好社区配套用房、自行车棚、锅炉房等闲置资源,突出便民服务功能。市区属国企自管小区要带头改造,同时带头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加大金融支持,创新简化审批。
作者:赵小美
校对:欧阳楠宫
编辑:小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