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经济日报发了一篇时评,很有见地,文章主要讲的是“摁住地价,就能管住房价”。
以北京近期的宅地出让为例,首次提出在土地拍卖前公告地价上限,大部分地块溢价率将低于15%,本次出让的29个地块全都面临“限价”,要求中标开发商须承诺品质保障。
管中窥豹,北京是全国楼市的一个缩影,从2021年开始,楼市土地端的管控将会更加严格。
根据中原张大伟的数据,全国已经明确将在4-5月开启集中供应土地的城市有:长沙、广州、北京、天津、杭州、无锡、南京、长春、合肥、济南、成都、郑州、苏州、厦门等15个城市。
北京合计起价1036亿,广州合计起价901亿,天津合计起价503亿,无锡合计起价228亿。
第一批入市地块起价已经超过6000亿,再考虑上海、深圳等城市,预计未来22个热点城市第一批卖地有望超过1万亿以上。
也就是说,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将有起拍价1万亿的住宅用地入市,这种“集中供地窗口”、“大幅增加土地供应”的方式,是自然资源部在2021年实施的新政策,可以有效避免原来“挤牙膏”式供地,从而减少“地王”的产生。
大家都知道,地价是“面粉”,房价是“面包”,通过集中供地、大幅增加住宅供地、对地价进行严格“限价”的方式,从供给端降低土地价格,大幅增加“面粉”的供应,下游的房价才不会有大涨的基础,这是今年调控非常明确的一个逻辑。
可能有不少人会担心,现在房地产库存高企,再供这么多地,2021年岂不是又要重演2015年“去库存”的历史?
中泰证券宏观分析师陈兴3月份曾发布过一个报告:截止2020年底,全国商品房广义库存已超过70亿平方米。
啥叫广义库存?
传统的库存测算方法,是包含了已竣工但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面积,但从广义上看,已开工未竣工的未销售期房,也应该算在待售面积里。
逻辑很简单,预售制度下,开发商出地面或封顶就能拿到预售证,不用等到竣工就能卖房,正在施工的面积当然也应该算进待售库存里。
这份报告的结论是:如今房地产的库存增速,已高于2016年-2018年的增速水平。
这个结论其实并不令人意外,因为在2016年的时候,绝大部分城市都在“去库存”,也正是因为2016-2018年的棚改货币化、大拆大建、楼市去库存,拆迁户们拿着真金白银“扫房”,房价才逐步水涨船高。
既然2016年的“去库存”已经成功了,为什么房地产库存又开始积压?
逻辑很简单:各地“好了伤疤忘了疼”,刚把积压的库存通过“货币化”的方式消化掉,2019年至今,房企全线下沉三四线城市,土地财政再次成为各个城市主要的增收手段,正是基于这样的“路径依赖”,才让我们担心2021年是否会重演2016年“去库存-涨房价”的历史。
蓝白觉得,这种担心完全没必要。
理由有二。
1.2021年的供地“两集中”,解决的是大城市住房突出的问题,大家看榜单上的城市,都是供需矛盾很大的热点区域,人口常年流入,宅地供应稀少,大量供地,限制地价,才能摁住大城市的房价。
2.2016年的“去库存”,是三四线楼市的“救命稻草”,我还记得2014-2015年的时候,房贷打折、降价促销、土地流拍、库存积压,小城市的地都快卖不出去了,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救市”行为。
简单说,2021年要解决“土地供需错配”的问题,大城市多供地、集中供地,小城市断了棚改的念想,不要指望像以前那样“定向放水”搞拆迁,哪怕这次库存再积压超过2014年的高点,也不会再走“货币化”的老路。
这样的形势,跟2016年的“去库存”完全不同。
说到底,还是房地产没有建成“人、地、钱”挂钩的长效机制,人多的城市一房难求,人少的城市遍地空置房,可全国各地都要靠土地财政来创收。
财政有四本账,最主要的两本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是靠税收贡献的,比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
而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组成。
在2019年,卖地收入占比达到了85.8%,根据申万宏源研究所的数据,在2020上半年,这个比例已经达到了89%。
不卖地,小城市单位里那么多人吃啥喝啥?道路谁来建?广场谁来修?路灯谁来维护?
这显然不是短期土地两集中、宅地限价、限制土地出让等“技术性手段”能解决的事。
经济日报这篇时评最后专门提到了这个问题:考虑到地方财政收入中土地出让仍占相当大的比重,特别最近两年各地开支加大,收入来源却没有多大变化。为此,遏制地方的卖地冲动,长期看还需完善相应机制,使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能够开源,有所保障。
看来,在没有开辟新收入来源的前提下,遏制地方的卖地冲动,依然任重道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