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自2021年4月3日起执行,重点包括了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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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和监管
《意见》提及,要严格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要求,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合理适度集中发布住宅用地出让信息,全年分三批次集中出让住宅用地,全面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有序推进落实《广州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稳定土地市场预期。
在部分区域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出让,完善房价地价联动出让模式,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供签署的知晓出让地块房地联动查询结果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
进一步加大租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在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时,在以往“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基础上,统筹增加地块内配建的租赁住房面积。
二、全面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
《意见》提出,要继续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实行价格指导,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上述价格引导政策主要是针对近期广州房价领涨一线城市、库存消化周期低、部分开发商“捂盘惜售”等情况,通过政府的适当干预,让市场恢复常态,给滞后的供给留足空间和时间。
三、进一步做好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
《意见》表示,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另外,要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坚决打击投机行为,并实施分区精准调控,进一步严格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的价格备案指导。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据此判断,后续各地在人才导入方面,附加限售条款或成为政策的标配,“这对于积极导入人才资源,同时防范各类炒作现象都有积极的作用,有助于打击‘假人才真炒房’的现象。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堵住了广州这两年人才导入中的漏洞。”
四、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
《意见》强调,对使用房产抵押的贷款,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严格贷中贷后管理,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贷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
五、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意见》提到,要严查无证销售、虚假房源销售、虚假宣传、不按政府备案价销售、价外加价、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严格贷中贷后管理,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书面向借款人提示违规将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的法律风险和相关影响,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应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
《意见》表示,将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对于不实传播房地产政策和市场运行情况、捏造和散布房价上涨言论、制造市场恐慌情绪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过去不少自媒体配合开发商宣传推广发布不实信息,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如今,随着广州明确将媒体也纳入房地产市场监管环节,这一局面未来将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