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凌晨,金科股份(000656.SZ)在延期18天后,对深交所关注事宜进行了回复,并在回复函中表示,公司认为陶虹遐和黄红云均没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因此,黄红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9.99%的股份比例。如黄红云与陶虹遐,及虹淘公司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后黄红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0.54%的股份比例,同时获得广东弘敏6%的表决权委托。
据悉,广东弘敏系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家具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车建兴。截止2020年12月31日,红星家具集团及其控制的广东弘敏合计持有金科股份11.04%的股权。
针对表决权委托是否具备法律效率,金科股份在公告中表示,黄红云先生与广东弘敏共同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已经适当签署,该协议自签订之日成立并自生效日起具备法律效力,对双方均产生法律约束力,黄红云及广东弘敏均负有依照协议内容履约的义务,已构成承诺。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开始起五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委托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可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