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8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正式上调。
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200元调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9元/小时。
据了解,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
按照北京市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他收入。这意味着,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职工拿到手的“纯收入”。
此外,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以及单位停工、停业等情况下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