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家园5月26日讯:5月25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为落实国家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要求,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全市全面推广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和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业务,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降低贷款还款压力。
据介绍,由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自有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按月冲抵当月应偿还贷款本息额。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职工可以不用再每月自行还款,只有不足部分从贷款还款卡中扣取。
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的职工,可申请根据上一月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按月将提取资金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职工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的,可通过微信、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申报商业贷款相关信息,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后,职工也可在线申请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
据悉,目前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重庆银行等10家商业银行建立了商业贷款信息协查机制,职工在上述银行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能通过数据协查核实到贷款相关信息的,均可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业务。(文/品质家园 赵小美)#品质家园#